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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在行动】我院提起全省首例异地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3月19日,祁县人民检察院将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阳泉市某工程单位不依法履职案起诉至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该案系山西省首例异地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11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探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的精神,着力解决基层检察院‘起诉难’的问题,将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阳泉市某工程单位不依法履职案指定祁县人民检察院管辖。办案过程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及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全程给予业务指导,并对法律文书适用法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我院对该案调查取证及协调立案期间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大力协助配合。2020年3月19日,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遵守疫情期间办案规定的前提下,前往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向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积极配合,于当日立案,现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