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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2021年1至6月 祁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至6月,我院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依法履职。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四大检察”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业务

2021年1至6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件74人,同比分别上升26.19%、持平,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件61人,同比分别上升23.68%、下降8.9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6.1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8件150人;同比分别上升60.66%、32.74%,提起公诉71件111人,同比分别上升26.79%、60.87%;不起诉17人(去年同期1人),不起诉率为12.98%;改变管辖2件2人,提出抗诉3件,同比净增。适用认罪认罚11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8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9人,采纳39人,采纳率为100%。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并采纳3人,其中,审查起诉阶段提出1人,采纳1人;审判阶段受理3人,提出建议2人,采纳2人。

2、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5件5人,批准逮捕4件4人,同比上升300%;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4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5%,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下降25%;有罪判决1件3人。

(1)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1人,同比分别上升400%、下降50%。

(2)对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1至6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

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开展法律援助3人,开展社会调查(主体为:检察机关)8次;法定代理人到场30人次,心理疏导21次,帮助教育25次,入住观护基地10次,犯罪记录封存6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移交控申部门救助2件,同意救助2件。

3、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4人采纳4人,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16.67%,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净增,息诉4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违法案件17件,同比下降5.56%,提出检察建议16件,提出率为94.12%,采纳10件,采纳率为62.5%;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200%,提出检察建议15件,提出率为100%,采纳6件,采纳率为40%;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同比上升66.67%

(三)行政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同比持平,提出检察建议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2,同比上升92.59%,立案51件诉前程序5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0件,占58.8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2件,占23.53%,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占17.65%;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同比持平。

二、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控告类案件2件,同比下降71.43%,其中来访1件,检察长接待1件;受理分流办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5件;开展司法救助2件2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人),同比上升33.33%。

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上半年提起公诉3件9人,纠正漏罪1条,纠正漏犯1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61件,其中,副检察长办理38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3件。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6月,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2021年1至6月,我院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依法履职。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四大检察”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业务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业务

2021年1至6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件74人,同比分别上升26.19%、持平,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件61人,同比分别上升23.68%、下降8.9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6.1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8件150人;同比分别上升60.66%、32.74%,提起公诉71件111人,同比分别上升26.79%、60.87%;不起诉17人(去年同期1人),不起诉率为12.98%;改变管辖2件2人,提出抗诉3件,同比净增。适用认罪认罚11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8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9人,采纳39人,采纳率为100%。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并采纳3人,其中,审查起诉阶段提出1人,采纳1人;审判阶段受理3人,提出建议2人,采纳2人。

2、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5件5人,批准逮捕4件4人,同比上升300%;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4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5%,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下降25%;有罪判决1件3人。

(1)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1人,同比分别上升400%、下降50%。

(2)对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1至6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

未检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开展法律援助3人,开展社会调查(主体为:检察机关)8次;法定代理人到场30人次,心理疏导21次,帮助教育25次,入住观护基地10次,犯罪记录封存6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移交控申部门救助2件,同意救助2件。

3、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4人采纳4人,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16.67%,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净增,息诉4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违法案件17件,同比下降5.56%,提出检察建议16件,提出率为94.12%,采纳10件,采纳率为62.5%;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200%,提出检察建议15件,提出率为100%,采纳6件,采纳率为40%;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同比上升66.67%

(三)行政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同比持平,提出检察建议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2,同比上升92.59%,立案51件诉前程序5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0件,占58.8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2件,占23.53%,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占17.65%;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立案1,同比持平。

二、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控告类案件2件,同比下降71.43%,其中来访1件,检察长接待1件;受理分流办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5件;开展司法救助2件2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人),同比上升33.33%。

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上半年提起公诉3件9人,纠正漏罪1条,纠正漏犯1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61件,其中,副检察长办理38件,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3件。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6月,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