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主动与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在祁县社会保险中心会议室与人社局副局长张淼、祁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卢晓鹏等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座谈社保基金公益保护问题。
会上,参会人员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社保基金安全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交流。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维功阐述了文件出台背景及社保基金公益保护相关政策法律,并就社保基金安全防范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受到人社局领导充分肯定。祁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卢晓鹏通报了我县社保基金应缴未缴、应退未退以及欺诈冒领行为的监督追缴情况。人社局张淼副局长对检察机关开展社保基金公益工作保护表示欢迎,并对下一步双方协作配合事宜做出安排。双方就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完善社保基金保障机制广泛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