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检察报告
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18)

 

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325日在祁县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赵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更新检察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提升履职能力,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检察机关全面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积极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进行请示报告。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切实在履职办案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有机统一、互促共进。

(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我院切实增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奋力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好政治基础;把握学习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保障大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史教育取得实效。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快闪”、参观修善村党建长廊、诗词朗诵等系列活动。立足检察职能,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展示了祁县检察的为民情怀和时代风采。

(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四个铁一般”要求,院党组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和教育整顿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班,实施挂图作战。围绕“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思想武装。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达到100%,先后组织政治轮训班3期,集中学习76次,党小组集中学习25次,个人撰写心得体会341篇,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2人,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2场次。围绕“清除害群之马”,进行“大体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两轮自查填报,干警问题填报率100%,受理各种举报问题线索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倒查涉黑涉恶案件12件,发现新的漏犯线索2条,漏犯1人;接受昔阳县院交叉评查,发现问题50个,瑕疵案件6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48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16份;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涉及从事经营活动8人;接受县整顿办队伍建设巡查,对3个方面17项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对自查、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程序,认真甄别,并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对1名违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对1名违纪干警做出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全院通报)。围绕“整治顽瘴痼疾”,全面排查起底。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对各类顽瘴痼疾问题进行起底、排查,对存在的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六大顽瘴痼疾,现均已整改到位。

(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院党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坚决支持纪检联组的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通过高密度的警示教育,利用政法系统违纪案例和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用好“四种形态”,抓实“五责五谈”,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把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一体推进“三个不”机制建设,构建我院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围绕民生焦点难点痛点,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注重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政策运用、证据指引、证明标准以及风险防控方面形成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各类犯罪。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进行非访缠访闹访的几名已经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我院积极提前介入,并向公安机关就证据方面提出取证意见,现已对2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1人批准逮捕,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安全、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审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1人;办理审查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2件2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坚持齐抓共管、源头治理,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全力助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审查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5件26人,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6件6人。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6件64人,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4件17人。

(二)服务民企优化营商环境

我院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对待,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与工商联等单位协调联络,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妥善处置企业相关案件,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检察骨干力量深入晋中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祁县红海玻璃有限公司、山西宏艺玻璃器皿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了解经营状况,宣讲相关法律。结合企业和企业家诉求,为其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摆脱诉讼之困、安心生产经营

(三)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坚决扛起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的政治责任,以求极致精神打好“常规战”,巩固了专项斗争成果,有力推进平安祁县、法治祁县建设水平。全年我院共受理祁县公安局报请我院批准逮捕的涉黑恶案件漏犯4件4人,批准逮捕4件4人;共受理祁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漏犯5件5人,已向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件5人,现已判决4件4人,1件1人暂未判决;高晓辉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向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同时,我院受理1件群众举报涉黑恶线索1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交办的群众举报线索,目前已全部移送县扫黑办

(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周密部署,落实各级相关要求,推进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全体检察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积极主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和人员疫苗接种等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细化防控措施,严格出入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等防控工作。办案人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规定,确保办案安全。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等犯罪,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

(五)加强普法助力法治建设

“谁执法谁普法”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利用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向社会各界进行普法宣传。落实县委政府反电诈会议要求,强化司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优势,密切加强与学校的协作,组织“反电诈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反电诈意识。

三、聚焦主责主业,更新司法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果、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一)更新检察理念,追求三个效果的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新理念,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我们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7人、不起诉53件6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确立-件比评价体系,引导检察官办案质效不断提升,2021年-件比1:1.04,位居全市第一,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完成律师网上阅卷工作全部流程,高效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二)厚植民生情怀,办好为民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我院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我们推动检察监督创新,出台在公安设立派驻公安检察室、在法院设立支持起诉岗、优化老弱病残控申接待工作等6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在法院设置支持起诉岗工作被《检察周刊》转载刊登。

(三)关注民生热点,突出办案实效

落实落细群众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92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5件,其中来信案件15件,来访案件30件,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来访案件中23件由检察长接待。按照案件类别分类,全年办理的信访案件中包含普通信访案件33件,民事监督类案件6件,刑事申诉类案件5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其中民事监督案件、刑事申诉类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和化解。全年办理的信访案件做到了程序性答复和办案结果答复100%覆盖,全面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锲而不舍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持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律援助6人,社会调查13次,心理疏导33次;开展帮教工作31次。检察开放日3次,开展法治进校园19次,法治巡讲15次,受教育人数5930余人。我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做法被《山西日报》头版刊登。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6件6人,批准逮捕6件6人;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均参与案件讨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及未成年刑事犯罪9件12人,提起公诉7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4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加强与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协作,并与监委、教科局、公安局等八个单位联合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共同着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四、坚持依法司法,完善机制协调平衡做实四大检察

(一)做优刑事检察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凝聚打击合力,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共审査逮捕案件120163人,批捕104136人,受理审査起诉案件285408人,提起公诉212319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344使真诚认罪悔罪的被告人得到实体从宽,有效促进罪犯悔过自新。积累量刑经验,逐步实现精准量刑,提出量刑建议127人幅度刑量刑建议2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10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0.31%,采纳101人,采纳率为99.02%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2件。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1人,生效判决3人; 提出侦活动纠违17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提起公诉66人,判决4件4人,所办案件实体正确,程序合法。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1人,生效判决3人; 提出侦活动纠违17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并采纳4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书面纠正违法8人,采纳8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效防止刑罚执行变更不当、脱管漏管现象。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书面纠违5份并被采纳。对一名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犯罪分子建议收监,现已执行收监。

(二)做强民事检察

狠抓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共办理不服生效裁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1件,发出再审建议3件,息诉7件;深入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积极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理支持起诉15

(三)做实行政检察

我院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突破口,重点监督纠正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重点做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通过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全覆盖,着力推动耕地资源保护、农业污染治理、赡养类公益诉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130件,立案1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注重加强公益诉讼机制建设,与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开展全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效保护了红色资源:对汾河对岸文水县辖区的污染源问题,我院联合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勘察现场、固定证据,与文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沟通,移送问题线索和相关证据,最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该问题向文水县人民政府下达检察建议,有效推动了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现了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的积极探索。

五、规范司法运行,主动把接受监督贯穿履职全过程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我院把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精心办理代表建议件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监督办案、通报工作,诚恳听取意见、虚心接受监督。

(二)自觉强化内部制约

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与县法院建立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两院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提升司法公信。建设会谈室,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监督范畴,诚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7件。组织开展两场“万长大宣讲”,检察长为20多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讲解了“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积极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着力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理念,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三)自觉以公开促公正

检察长带头,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共组织听证16次,开门办案、阳光司法,一批涉检信访“钉子案”“骨头案”得以化解。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综合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确保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祁县检察工作取得上述成绩,既是全院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祁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警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参与促进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实效性还有差距,一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够好。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在全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上仍需持续发力。三是部分检察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办理金融、网络等领域案件的能力不足,专业化建设仍需下大气力推进。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服务和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新的一年,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紧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六县建设”,服务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自觉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和推进检察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扎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系统观念,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从纵向和横向同向发力,各业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作用,助推法治祁县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六县建设”,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持续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制等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惩治力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强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促进县域社会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祁县”建设。

三、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品质。高检院确定今年为“质量建设年”,我院将以此项活动为牵引,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以省院“9+3”《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矩阵》为模板,谋划我院发展规划,推动我院政治建设、办案理念、人员素能、科学管理整体提升。以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为抓手,抓实做细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检察建议、领导办案、典型案例培育选树等基础性工作。

四、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党治检,深化办案运行机制建设,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坚持不懈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下大气力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法治保障。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折不扣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始终坚持为民情怀,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河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制是检察机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有效举措。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主要目的,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系列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2-件比评价体系: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件比数越高,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最优-件比1:1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项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根据三个规定,最高检2019年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五个方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2020年又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制定工作细则。

5四大检察”“十大业务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对应四大检察,又重组了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6.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坚持需听尽听,把有争议的案件摆出来,通过组织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意见,让更多的人听当事人诉求、现场评理,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以为检察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提供参考,推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