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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告】祁县政法系统便民利民措施公告
时间:2021-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党史教育,根据工作职能,积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现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县委政法委

一、进一步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紧盯农村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不断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提高服务发展的精准度。

二、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制定《祁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重大决策引发的社会矛盾。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决策主体、评估主体、评估实施主体和审核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三、深入开展“五长”巡访工作,确保10件巡访案件完成化解任务,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加强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督促政法机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

五、深入推进“全科网格”建设。按照“规模适度、界线清晰、无缝覆盖”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调整优化网格布局,实现县域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不重合。按照“合理、高效、可行”的原则,依托综治网格,将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的“全科网格”,实行“网格长+网格员的网格团队模式,配强网格队伍。发挥综治中心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雪亮工程”联网应用、智能卡口、公安检查站三项建设,实现县乡道路智能卡口全覆盖,积极为维护检修设备,保障设备正常高效运行。推进县乡两级校园、医院安防建设和重点单位感知数据对接汇聚,全面开展10个智慧小区建设和54辆智慧公交建设,依托110接处警改革,推进智慧巡防建设。

七、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边排查、边评估、边救治救助的原则,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治尽治。

 

县人民法院

       一、设立开发区法庭, 充分延伸司法职能,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减少潜在风险,助力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开展便民巡回审判,针对地域偏远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优化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推进多元解纷平台运行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统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四、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孕等特定人员设立快速通道,予以优先安检。

五、各窗口部门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接待工作,帮助打印、复印资料,让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六、鉴定中心组织上门勘验,对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由鉴定中心组织鉴定机构到被鉴定人家中进行检查。

七、各法庭组织庭审观摩,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公开开庭,邀请相关人员旁听。

 

 

县人民检察院

       一、设置老弱病残接待场所。将原设于主楼内的接待室,在院内南楼一层开辟专门老弱病残接待室,从大门口设置指引牌,配备满足接访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致力于打造温馨舒适的老弱病残接访绿色通道。

二、建立民事检察工作联络站。在县道交法庭、律所、矛调中心建立联络点、聘请联络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尤其是着力做好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多渠道拓宽案源,检力下沉,注重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

三、深化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机制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支持工商联组织发挥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作用,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我院相继出台了《祁县人民检察院 祁县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祁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服务经济发展二十条》,并在县工商联成立“祁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

四、着力开展“未你护航,助你成长”活动。以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围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法治讲座,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在法院设置支持起诉岗。在县法院设立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由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定期在法院值班,主要针对符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规定》中的支持起诉类型,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合理、合法、准确表达诉求,最大程度保护他们利益。

六、返聘退休人员接访。返聘我院退休人员杜长生回单位从事信访工作,发挥退休人员上能连通机关下能连通百姓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信访矛盾。

 

 

县公安局

一、实现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精细管理。在城区安装智能信号灯,实时分析车流量数据,动态调整红绿灯时间,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在重点路段加装立式“霓虹”信号灯杆,解决大型车辆等遮挡驾驶视线问题,扩大可视范围,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二、实行轻微财损交通事故线上线下联动快处模式。设立由公安交警、法院、保险、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祁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事故处理、阳光拆解、保险理赔、人民调解、法律诉讼“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办理;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实时提供远程视频询问、定责定损、远程理赔等交通事故线上快处服务。

三、优化“一校一警务”工作。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在学校上下学时段由交警、社区民警与学校联勤联动,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岗位、定时间、定标准的“五定模式”,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四、设立车管业务自助服务站。在城区分片设立24小时无人值守车管业务自助服务站,为群众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补证、修改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修改驾驶人联系方式、交通违章处理业务,实现全天候的一站式自助通办。

五、开通车驾管业务服务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车辆检验、违法处理、保险到期、驾驶证到期换证、到期审验、记分提醒等提示、咨询服务,接受群众的投诉。

六、缩短特种行业审核、发证时限。对旅馆、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后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证件发放。

七、实现全天候急事急办服务。派出所公布预约电话,为急需办证办户办事群众实行24小时咨询、预约、办理。

八、实现流动人口当场制发居住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已进行居住登记或首次申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地址未发生变化,均可直接办理,当场制发。

九、开通出入境证件办理“老幼病残孕”绿色通道。实行专窗办理,专职全程引导服务,并提供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形式缴费选择。

十、全力做好反电诈劝阻、止付工作。96110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由公安民警24小时值守,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和举报,并对易受骗高危群体第一时间开展电话劝阻和面对面宣传、劝阻;对受理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警情,立即启动紧急止付,最大程度减少发案、避免损失。

 

 

县司法局

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利民措施。依托“免费法律咨询惠民工程”,打造便民服务中心。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岗位,以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和法律服务提供和指引为功能定位,在工作日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一站式”法律服务。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农民工及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二、律师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组织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法律咨询、政策讲解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研究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和风险点,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公证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原则上做到简单公证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证,复杂疑难公证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证,其他公证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证(补充证明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尽快办”的实际需求。开通便民服务窗口,直接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咨询和办证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为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公证员坚持首问负责制,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建设活动。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在援助中心接待室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岗。选派执业时间较长、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指派相关案件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原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的基础上,将涉及群众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就医就学等生产生活方面的涉法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农民工务工纠纷案件,老年人赡养案件,未成年人抚养案件,军人军属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指派律师办理。

五、人民调解便民利民措施。指导开展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全县所有司法所全部开展远程视频会见试行工作,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远程视频会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这一惠民举措有效落实。

六、法律宣传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网络”等法律五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司法助理员在各领域、地区开展法治宣讲、免费法律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