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农历正月初六),我院接到县纪委监委要求提前介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临时指定办案组负责此案,办案人员牺牲节假日,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总体把控,并提出详尽完善的具体意见。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院党组要求,在办案中要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在2月4日受案该案后,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对监委移交的电子卷宗进行审查,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就案卷移送和留置人员强制措施执行的防控措施多次与监委、公安沟通,在做好防护同时往返祁县榆次两地,当日已顺利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羁押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