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职务犯罪侦查,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祁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决算支出数7195011.19元,比去年7836767.56元减少8.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及各项办公运行费用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43703.50元,比去年270645.66元下降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43703.50元,公务接待费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支出明细表中”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
地工程款、办案区改造工程款,办公设备购置、检察机关信息化综合业务应用平台等;基本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包括:盲人宣传费、食堂办案用餐费、食堂液化气、乒乓球款、扶贫助学款等;
项目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案区药品、办案用餐、手语翻译费等。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各项业务经费下达后,我院首先保障办案一线的需要,改善了办案条件,提高了办案效能,确保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了各项检察职能,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016年度部门决算主要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