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内容完整性
1、单位性质、部门职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职务犯罪侦查,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下辖机构:祁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人员情况:2016年我院共有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3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人5人;离休2人、退休20人。
2、 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后勤中心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本年收入合计7595011.19元,本年支出合计7195011.19,年末结转40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
3、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上年收入决算数7836767.56元,本年收入决算数7595011.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上年支出决算数7836767.56元,本年支出决算数7195011.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4、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08,654.69
|
办公费
|
261,108.46
|
印刷费
|
33,995.00
|
咨询费
|
0.00
|
手续费
|
860.00
|
水费
|
7,231.60
|
电费
|
55,547.00
|
邮电费
|
115,126.10
|
取暖费
|
26,432.00
|
物业管理费
|
3,600.00
|
差旅费
|
69,149.90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维修(护)费
|
16,531.50
|
租赁费
|
0.00
|
会议费
|
0.00
|
培训费
|
17,050.00
|
公务接待费
|
0.00
|
专用材料费
|
0.00
|
被装购置费
|
0.00
|
专用燃料费
|
0.00
|
劳务费
|
100.00
|
委托业务费
|
0.00
|
工会经费
|
0.00
|
福利费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3,703.50
|
其他交通费用
|
130,050.0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169.63
|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明细:办公用品:6.7万元、空调0.75万元、保密文件柜2.5万元、打印机等3.9万元、家具1.7万元、办公设备3万元。
6、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反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已经公开
8、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已经公开
9、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已经公开
10、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已经公开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已经公开
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已经公开
1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已经公开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已经公开
二、细化程度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是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是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上年三公经费270645.66元,本年三公经费143703.5元,同比减少46.9%,原因公车改革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
4、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因公出国(境)为0。
5、公务用车运行费143703.5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
6、公务用车2016年无购置数,保有量15辆,其中1辆超标车辆已上交县财政、公车改革上交7辆,暂未做下账处理。
7、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为0。
三、及时性
1、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四、公开方式
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在祁县检察院网站、祁县政府网公开
祁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20日